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5 17:5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我院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2022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优秀毕业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无纪律处分情况;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者可申请报名;

7.本科生在校期间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同等条件下,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小语种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考虑。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包含在各学校名额范围内。

(四)优秀班集体

1.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学生遵纪守法,明理修身,团结友爱,礼敬师长。班干部认真负责,善于组织动员和团结同学。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梳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具有良好的文明风尚,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价居学校上游水平,体育或体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学生组织和参与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党团活动、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比例高、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安全事故或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7.2021-2022学年标兵班、优秀班、进步班可申请。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班建立评选工作小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开展此项工作;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按照条件,每个荣誉各班限报一人;

3.本科各班于4月28日前,将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初审名单表(附件2),体测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课程成绩单,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dspybw2021@126.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送至食品楼112,逾期不予受理;

4. 研究生在此基础上结合2022年9月奖学金评定成绩决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5.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拟推荐集体和个人通过学院初审后,在全院范围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复审;

6.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成绩均为2021-2022学年两学期成绩;

7.从2023年起,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实现全流程在线申报。评选结果经学校公示后,学院组织专人指导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网上申报;

8. 按照文件要求,本科生和研究生“三好学生”按照在校生人数的0.7%,“优秀学生干部”按在校生人数的0.1%,“优秀毕业生”按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分配,具体分配详见附件4。

9.联系人:查木嘎(本科生)、王微(研究生);

联系电话:0471-3955603、0471-4309232。


附件:

1. xx年级xx班-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2. xx年级xx班-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表

3. 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

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奖项分配名额

5. 2023年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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