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蒙古生物高分子应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新闻宣传与舆情跟踪机制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9: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中国-蒙古生物高分子应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国际合作影响力,维护公众形象,及时应对舆情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蒙关于共建中蒙生物高分子应用联合实验室的谅解备忘录》及国际通行的信息传播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中蒙双方成员、合作机构及第三方媒体,涵盖科研成果发布、社交媒体运营、合作动态传播、公众科普宣传及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与应对等全流程管理。
二、新闻宣传管理
1.信息发布原则
(1)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内容需经科学验证,涉及数据、成果的表述应与原始研究一致,避免夸大或误导性陈述。
(2)合规性审查:新闻稿件需同步通过中蒙双方法律合规审核,涉及生物安全、跨境数据等敏感内容需附《合规性声明》。
(3)文化敏感性:双语宣传材料(中、英、蒙文)需符合两国文化习俗,避免引发误解或争议。
2.发布流程与权限
(1)分级审批:日常活动新闻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审核;重大科研成果、合作签约等需经双方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双签批准。
(2)图像管理:实验室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统一由宣传部门保管,对外使用需签署《影像授权协议》。
3.传播渠道规范
(1)官方平台:定期更新实验室相关新闻,中国骆驼网、内蒙古骆驼研究院公众号为一级发布渠道。
(2)媒体合作:借助地方媒体及企业官网等发布科研进展、人才培养成果及国际合作案例;与科技企业合作,通过专题报道等形式推广应用案例。
三、舆情监测与分析
监测中蒙两国主流媒体、学术论坛、社交媒体及行业社群。重点关注:科研伦理争议;技术应用风险;合作成果归属纠纷;不实信息传播。采用舆情监测系统实时抓取关键词,设置预警阈值;组建中蒙双语舆情专员团队,分析监测数据,识别潜在风险点。
四、舆情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重大舆情):涉及生物安全事故、国际合作纠纷等,启动联合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24小时内发布澄清声明,联系平台限流。
Ⅱ级响应(中等舆情):如技术应用争议、数据泄露等,由宣传部门牵头成立专项小组,48小时内通过官网、社交媒体澄清事实。
Ⅲ级响应(一般舆情):如公众误解、不实信息,由舆情专员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留言回复、科普文章等方式引导舆论。
五、责任与考核
1.职责分工
(1)联合管理委员会:统筹舆情应对策略,审批重大舆情响应方案。
(2)宣传部门:负责日常宣传及舆情监测、响应。
(3)科研团队: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撰写科普内容。
(4)法务部门:审核宣传内容合规性,处理法律纠纷。
2.考核机制
(1)定期评估:每年度对舆情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指标包括舆情响应速度、信息发布质量、公众满意度等。
(2)奖惩措施:对及时发现并化解重大舆情风险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对因失职导致舆情恶化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处分。
六、附则
1.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实验室中蒙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内容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2.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中蒙双语言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蒙古国生物高分子应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