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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添加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7: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202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拟于近期启动。正式通知还未下达,因时间安排紧张,月底前需完成申报。为有序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抓紧撰写申报材料,待教育厅正式通知下达后,科技处第一时间传达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支持各高校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

3.专用项目提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高校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校推荐限额

因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尚未下达,我校推荐名额尚未确定,待教育厅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者参照《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学校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待教育厅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靖靖

联系电话:4304589

科技处

2025年3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