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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农牧业“六新”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8:33 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农牧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农牧业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着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自治区农牧厅立足职能定位,聚焦农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决定在全区开展“六新”科技成果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类型

聚焦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围绕以下“六类”科技成果进行遴选:

(一)新品种

指通过自然选择、人工育种或生物技术手段培育出的具有新特性、适宜在我区推广应用且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种。

(二)新装备

指在农牧业生产中应用的新型设备、工具或机械,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升资源利用率并改善农产品质量。如自动驾驶拖拉机、植保无人机、智能灌溉控制器、除草机器人、干燥与储存设备、智能饲喂机器人等。参评新装备须是自治区农牧业生产经营与科技创新中研发使用的机械及设备等。

(三)新技术

指应用于农牧业产业中的创新技术,旨在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并增强农牧业可持续性等。如精准农牧业技术、智能灌溉技术、智能养殖技术、水培技术、农畜产品加工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参评新技术须能解决自治区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或提高农牧业产业链各环节生产效率。

(四)新模式

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传统农牧业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新型农牧业模式。比如数字化管理、复合型养殖、立体型养殖、种养结合和互联网养殖等。参评新模式须是在自治区研发应用,集合多项技术和管理措施解决农牧业生产与经营中的瓶颈问题。

(五)新平台

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的数字化、智能化的农牧业服务平台、试验平台等,如农牧业企业新开发的营销平台、新农人学习培训平台、农畜产品供求交易平台等。参评新平台须是在自治区研发应用的平台。

(六)新渠道

指利用现代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或新兴市场途径来改善农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方式。如农牧业物联网、品牌定制培育、跨境电商等,参评新渠道须是可以帮助自治区农牧民和企业更高效地连接市场,提升竞争力,同时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农畜产品的需求。

二、遴选原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农村牧区及农牧业自主创新活力为基本遵循,着力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重点领域

“六新”科技成果遴选注重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实用性的农牧业产业领域成果,适当向服务自治区乡村振兴的生态领域和管理领域创新成果倾斜。切实强化成果转化的实践导向和民生导向。

(三)遴选机制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建立并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严格实行专家评审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评估制度。

(四)遴选频次

实行两年一周期的常态化评选机制。每届评选按照六大成果类别实施分类遴选,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择优推介不超过10项优秀成果,新模式、新平台、新渠道择优推介不超过5项优秀成果进行发布与示范推广。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契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经实践检验能够有效破解自治区农牧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对产业提质增效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2.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应具备明确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无争议,相关证明材料完整规范。

3.具备应用推广价值。聚焦自治区农牧业重点推进产业领域,在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增进、生态效益优化等方面具有可量化预期成果。

4.时效性与地域性要求。参评成果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完成研发并实际应用的农牧业科技成果,涵盖农学、土壤肥料学、园艺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兽医学、草业科学、水产学、农牧业工程、农畜产品加工、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

(二)下列情形不予纳入遴选范围

1.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成果;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成果;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生态环境或资源保护造成危害的成果;

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但尚未完成依法审查程序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5.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6.无法提供完整遴选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成果;

7.成果完成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成果。

四、遴选程序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农牧业“六新”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填报《“六新”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1)并附具《推荐承诺书》(附件2)。

请各学院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各一份(附件2须签字)交到科技处507,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

majingjing2013@yeah.net。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4304589

科技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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