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添加时间:2025-11-24 来源: 编辑:王彩霞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体质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各环节,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激励学生成长为高素质人才,扎根北疆、肩负起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我院特设立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劳动教育、创新实践等方面展现良好素质,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第二章 评定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团委负责人、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
第三章 评选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定于秋季学期评定,评选对象为食品科学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类别分为团体和个人。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参评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政治态度正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有理想抱负,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关心集体,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以学生处文件为准)。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前三分之二,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研究生参评学年无补考、缓考、成绩不及格等记录,且中期考核合格。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加劳动教育、美育等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和较高人文素养;
(五)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家国情怀。
第五章 奖项设置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主要以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突出表现为依据,原则上主要分为以下七项:
(一)道德风尚奖:用于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学业奋进奖:用于奖励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推免至我院者、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者以及初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四级或六级考试者。
(三)文体卓越奖:用于奖励非专业学生在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比赛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劳动模范奖: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宿舍卫生、集体活动等劳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五)科技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创新发明、学术研究、调查研究以及学科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六)实践先锋奖: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七)组织优秀奖:用于奖励在班团集体或学生组织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学生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
(三)学院评定。学院通过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组织答辩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公示发放。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并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学金评定期间学生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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