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依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 (2020 版,试行)》中对课程大纲的要求进行大纲制(修)订与合理性审核。
二、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1.各专业本科教学工作组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执行责任人)
主要职责:启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审核教学大纲合理性。
2.课程组
责任人:课程组长
主要职责: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
3.学院教学督导组
责任人:教学督导组组长
主要职责:审核教学大纲合理性。
4.学院教学办公室
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长
主要职责:发布教学大纲;监督执行。
三、制(修)订及评价周期
制(修)订及评价周期原则上为1年,课程组可依据教学实际需求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适当调整制(修)订周期。
四、制(修)订内容
1.对课程目标进行制(修)订;
2.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制(修)订;
3.对课程教学手段进行制(修)订;
4.对考核方式及评价标准进行制(修)订。
五、合理性审核依据
1.课程目标表述是否反映相应毕业要求内涵观测点所要求的能力;
2.课程内容是否支撑课程目标;
3.教学手段是否适用于课程内容;
4.课程考核形式、内容是否针对课程目标进行设置;
5.评分标准是否能衡量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6.课程思政内容是否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7.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教学过程。
六、制(修)订及评价流程
1.专业本科教学工作组启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
2.课程组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
3.专业本科教学工作组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制(修)订后的大纲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的教学大纲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发布并于下一轮教学周期执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制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