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内蒙古农业大学​“伊利”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3 09:11

“伊利”奖学金是由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的,用于支持和奖励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的学生。为保障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简介

伊利集团位居全球乳业五强,连续十年蝉联亚洲乳业第一,是中国规模最大、产品品类最全的乳制品企业,也是在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实现产业布局的国际化企业。2023年4月,内蒙古农业大学与呼和浩特市政府、伊利集团,校地企三方共建内蒙古农业大学乳业学院,并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食品科学与工程(乳业方向)专业,该专业已于2023年首批招生。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奖励和资助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高质量的乳业人才,伊利集团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捐赠并设立“伊利”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首期“伊利”奖学金设置总金额为20万元,具体奖励名额与标准如下:

等级

金额标准

名额

一等奖学金

12000

5人

二等奖学金

8000

10人

三等奖学金

4000

15人

三、参评对象

首期“伊利”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乳业方向)2023级本科学生。

四、奖学金评定和申请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二)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申请一等奖学金者,上一学年智育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在本班级前1/5;申请二等奖学金者,上一学年智育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在本班级前1/3;申请三等奖学金者,上一学年智育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在本班级前1/2。同时需要满足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四)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及以上。

(五)未通过伊利公司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乳业方向)班学生配置的【伊课堂】线上学习项目考试认证者,将失去申报“伊利”奖学金的机会,伊利公司将对获得此奖学金的学生拥有优先选择权。

(六)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或者对学校、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七)依据勤则通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的评审要求,获以上两项奖学金者不能兼得此奖项。

(八)在满足以上七项的条件下,依据食品科学与工程(乳业方向)的专业排名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此项奖学金。上述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奖程序

(一)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伊利”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并发布评选信息。

(二)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伊利”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向班级提出申请。

(三)班级成立以班主任和班级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本班申请人员进行评选推荐。

(四)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根据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院备案并进行奖学金发放。

六、提交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按将附件1、2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nndspybw2021@126.com,附件1务必标注班级以及个人姓名,附件2每班提交汇总表即可,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17:00。

2.纸质版材料2024年10月28日17:00前送至食品楼112办公室查木嘎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伊利”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伊利”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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