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凯虹成长”企业奖教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生部分)

2021-12-29  点击:[]


“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是由广州市凯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面向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的,用于支持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的学生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青年教师的专项奖教助学金。为保障奖教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简介

广州市凯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实体性食用香精专业供应商。凯虹成立于2001年,2008年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建成符合GMP标准厂房,正式投入使用,并且通过了ISO9001:2008、ISO22000:2005认证,取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2012年,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总体投资规模超6000万的凯虹工业园交付使用。凯虹建成国内领先的技术实验室。凯虹的技术重点将放在天然香料的提取、纯天然香精和微胶囊香精的研发与生产上。凯虹的香精研发与生产技术在中国市场将处于领先水平。

凯虹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食品配方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理念,一直努力提升应用技术水平。至今已建有国内领先的饮料、乳品、饼干、冷饮、糖果、肉制品等专业的应用实验室,并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进行应用试验,确保在产品到达客户之前就能进行完整的客户可用性评价。

凯虹的目标是成为一家技术驱动型的香精供应商,成立以来,凯虹持续跟踪国际香精开发的前沿技术和信息,并与多家知名高校合作,进行香精的前瞻性研究。同时,聘请国外的技术人员直接参与公司的产品研发,确保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

凯虹将始终致力于食品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香誉全球,客户,员工,社会和股东共赢”的目标。

二、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定原则。主要考虑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实践、对学校和学院的贡献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和科技能力较强、对学校和学院做出贡献的优秀学生。

三、奖教助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设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三个等次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具体标准和名额参照下表。

等级

金额标准

名额

一等助学金

3000

5人

二等助学金

2000

15人

三等助学金

1000

25人

四、参评对象

“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的评选范围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二、三年级和四年级本科生。

五、评定和奖励时间

学院和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每年10月份评定,11月份依据评定结构发放“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

六、助学金评定和申请条件

(一)“凯虹成长”助学金的申请总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二)“凯虹成长”助学金的申请具体条件

1、一等助学金

(1)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10;同专业学生则以专业排名来评定最终排名;

(2)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过六级者优先考虑;

(3)上一学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奖励;

(4)上一学年学生所在宿舍必须达到学校星级宿舍标准;

(5)上一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和学院通报批评;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学校和学院工作有贡献者、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2、二等助学金

(1)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5;同专业学则以专业排名来评定最终排名;

(2)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

(3)上一学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奖励;

(4)上一学年学生所在宿舍必须达到学校星级宿舍标准;

(5)上一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和学院通报处分;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学校和学院工作有贡献者、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3、三等助学金

(1)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3;同专业学则以专业排名来评定最终排名;

(2)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

(3)上一学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奖励;

(4)上一学年学生所在宿舍必须达到学校星级宿舍标准;

(5)上一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和学院通报处分;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学校和学院工作有贡献者、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学生。

七、评定和奖励程序

(一)学院成立奖教助学金评审小组。助学金评定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办、团委老师组成,具体负责助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工作。成立凯虹香精公司奖教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凯虹香精公司领导及员工组成,具体负责核准候选人资料,确定最终获资助人选。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学生助学金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部审核、凯虹香精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教师奖励金按照“教师申请、学院审核、凯虹香精公司审定”的程序择优选定。

(三)各专业参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原则。

(四)评奖程序

1、自愿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凯虹成长”奖教助学金申请表》。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接受学生申请的单位,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中下旬。

2、学生助学金以班级为单位申报。班级成立以班主任和班级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同时对本班申请人员进行评选推荐。

3、每学年10月—11月初,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0月中下旬将发布评选信息,并收集学生申请及班级申报情况的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学院奖教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学院奖教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拟评定资格和条件进行评审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4、学院奖教助学金评审小组的评奖结果报凯虹香精公司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全院公示并在学院备案。评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会同凯虹香精公司共同举行专门仪式向获资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和受奖励教师颁发奖励金。

下一条: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凯虹成长”企业奖教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教师部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