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2 16:2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 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强农兴农使命担当,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和严谨浓郁的学习氛围,构建我院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贯彻整体统筹、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帮助和引导学生转变学习理念,激发学习动力,形成努力向上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参评对象

学院2021、2022、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班级。

三、学院“标兵班”、“进步班”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1.“标兵班”:3个。

2.“进步班”:3个。

(二)评选办法

参选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评审,评选等级分为标兵班、进步班,最终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校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三)评选要求

参选班集体需学风正、班风好,在学院同年级的学风建设评选中位居前列,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参加校院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文体等活动。

1.标兵班评选要求

标兵班除符合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中的4条方可申报:

(1)在学院同年级的学风建设评选中总分位列第一。

(2)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及格率位居学院同年级前三。

(3)在本学院同年级中,外语、计算机考试平均成绩最高。

(4)一年内在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集体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

(5)无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因学习原因降级的情况。

(6)在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被学校树立为先进典型的个人或集体。

2.进步班评选要求

进步班除符合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条方可申报:

(1)课程不及格人数及门次显著减少。

(2)补考或重修记录的学生人数较上一学年显著减少。

(3)因学习原因降级或退学的学生人数显著减少。

四、报送材料

1.参评班级需填写《优良学风班集体申报表》(班主任签字,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优良学风班集体申报信息汇总表》和班级事迹材料(要求宋体、标题小三、正文小四,1.5倍行距,图文并茂,从思想、学习、生活、实践、活动等方面,对班级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交班级相关佐证材料(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2.材料报送时间:请各班级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nndspybw2021@126.com。

五、其他说明

1.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宁缺毋滥,确保具有代表性。

2.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表内涉及的获奖情况、证书等均为2023-2024学年内获得的荣誉。


附件:1.优良学风班集体申报表

2.优良学风班集体申报信息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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